齐齐哈尔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六条已废止凡本市重要经济目标的规划和建设,均应当达到人民防空的要求,征求同级军事机关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