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章 价格监督检查第七条已废止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贵阳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各区、县(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