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 监察管辖与职责第九条已修改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情况复杂或者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提请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应当由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委托或者交由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