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四章 监察程序第二十条已修改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