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