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四十一条已废止鼓励居民生活用水采取节约用水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