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蔬菜基地分为规划保留区、规划建设征收区、规划发展区。

规划保留区,是指划定为长期保留的专业菜地。规划建设征收区,是指划定为城市建设需要征收的专业菜地。规划发展区,是指计划补充为专业菜地的耕地。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