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和使用合格能源计量器具或者不按规定方法计算、统计能源计量数据的,瞒报、伪造、篡改能源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能源统计数据的,由统计、计量部门依照统计和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