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八章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四十四条有效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的节能计划和实施措施,主动采用先进节能管理方法与技术,实施能源利用全过程优化管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