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七章 公共机构节能第四十一条有效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