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上层级规划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应当责令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改正。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