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章 宗教信仰第八条已修改信教公民按照教义、教规和习惯,有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也有在自己家里过宗教生活的自由。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