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第十七条有效进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综合档案馆定期移交档案,同时移交符合要求的电子文本和目录以及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