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同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