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村民代表被判处刑罚或者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其资格终止。村民代表出缺的,应当由原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补选。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