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所需经费。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