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十条有效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并定期考核用水定额执行情况。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