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以及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等专利保护活动,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