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 工程管理与保护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在都江堰水利工程渠(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必须先经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批准,并依法取得采砂许可证。采砂户必须在规定的采砂范围和时间内采砂,并服从工程整治规划,不得危及工程安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