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六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在国家和省、市的帮助下,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体系,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自治机关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帮助。民族关系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