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依法管理自治县的教育、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卫生计生、体育、社会保障等事业。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