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社会事业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