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自治县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