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城市道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无障碍通道。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