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蔬菜生产者应当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鼓励蔬菜生产者应用防治病虫害的新技术,降低蔬菜的农药残留量,减少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