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第六条已修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对蔬菜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加强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蔬菜生产者的公德意识和施药技术水平,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