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水表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并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定期更换。

水表的清洗、更换必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核准认定。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