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邮政设施规划与建设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邮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印制品,可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