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邮政设施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七条已修改邮政企业可以根据用户的要求,与用户签订协议,提供下列特殊服务:(一)包裹专送;(二)印刷品专送;(三)单位邮件分投;(四)上楼投递;(五)其他投递方式。享受特殊服务的用户,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特殊服务费。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