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邮政设施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二条已修改邮政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用户交寄的邮件、汇款和储蓄存款,负有保密和保护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用户使用邮政业务的情况。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