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发展市场创造条件,并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鼓励社会各方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市场,扶持城镇农副产品市场的建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