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八条已废止市场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做好市场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清洁卫生工作,市场内经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市场的统计工作及其他工作。市场经营者应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