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已废止罚款和没收必须出具制式收据。罚没收入全部上交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提成或私分。违者,任何公民都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举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