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第三十条已废止公安机关对于查获的卖淫、嫖娼或进行淫亵色情活动的人员,除依法处理外,必须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