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负有查禁卖淫嫖娼、淫亵色情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查禁工作中私放违法犯罪人员,徇私舞弊、包庇窝藏、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