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燃气管理人员或执法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拘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则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