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新增管道燃气工业用户,应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公共建筑用户、民用户直接向燃气企业申请;新增液化石油气用户,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并办理手续。禁止非法从事中介活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