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善办学条件。自治县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办学或者捐资助学。地方法规 ·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