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自治旗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依照国家规定和自治旗实际需要,有计划地选送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到区内外高等院校学习。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7月26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