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八条有效船员的培训、考试由航务管理机构按国家规定组织实施。申请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和资历,并按规定程序向航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