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七条有效航道建设应当贯彻水资源综合利用原则,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电航枢纽工程、航道渠化工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