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对侵犯华侨投资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