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建设众创空间、科学技术企业孵化器、大学科学技术园等科学技术成果孵化载体,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技术交易与投融资等服务。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