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建设众创空间、科学技术企业孵化器、大学科学技术园等科学技术成果孵化载体,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技术交易与投融资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