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建立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经纪、技术投融资等服务。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