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科学技术人员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完善科学技术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发挥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