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鉴证人员和价格鉴证机构负责人应当自行回避:

(一)与涉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与该鉴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涉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鉴证结论公正性的。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