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再生水和雨水利用第三十九条有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市再生水、雨水利用发展规划,并纳入市节约用水规划。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