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
/
第三章 取水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有效
收缴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四条
回到全文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