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取水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建设单位实施疏干降水工程,应当持疏干降水凿井申请、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到市或者县(市)水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取水许可。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