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州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民族工业用品贸易中心和物资集散中心等的建设,促进商品和物资流通。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